近日,英国切斯特的两位房东Sandeep Jarjapu和Nattha Gohill分别被要求支付了五千多英镑的罚款(约合人民币5万)。
理由是他们把没有窗户或任何供暖系统的房间出租了出去…
2017年12月,切斯特郡议会组成的住房标准检查团队例行检查时就发现了出租房的问题,当时他们就颁发了禁令,禁止不合格的房产出租。
然而,同一团队在2018年6月的一次突然造访中发现,尽管他们已经明令禁止不合格的出租房出租,公寓还是被房东们租了出去。
很快,两位房东因为未能遵守2004年的英国“住房法”的规定,把不合格的出租房出租而被起诉。
最终被勒令支付了五千多英镑的罚款。
对此,切斯特地方运营总监Maria Byrne表示:
“作为理事会,我们希望确保每一位租客的安全,不允许不安全的出租房出租。
我们不会容忍那些无良的房东,把租客的人身安全置身之外。
之前我们已经提醒过这两位房东,对于禁令他们充耳不闻,所以我们只能采用强制手段,进行罚款。”
其实,在英国,房东有义务保证出租房的用水、用电、用火、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相应设备只要出现老化或者故障,进行维修或者换新都应该是房东承担的成本。门和窗户的损坏也包含在内。
如果房子里的水管出现渗漏,在租户入住期间出现了天花板或墙壁发霉、由排水系统问题而导致的地板被浸泡腐烂等问题,都是由房东承担维修成本的。
除此之外,2018年4月1日起,所有房东必须在租户入住前提供EPC能效评级证书的拷贝文件,所有出租房的能效评级必须等于或高于E,否则不可出租。
希望以上信息能给广大房东们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