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当朋友,你把我当冤大头:帮你还贷款,给你房住,现在你却赖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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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老夫妻–丈夫叫David,妻子叫Sheila

 

1993年,夫妇俩搬到了Colin Gregory的隔壁,成为了邻居。

一直以来,两家人的关系都很不错

2001年,Colin一家无力偿还房屋的贷款,眼看着就要无家可归,于是向自己的老朋友,老邻居David一家寻求帮助

David和妻子得知老友的窘境后,果断伸出援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143,000买下了Colin的房子,Colin也不用搬走,每个月付800英镑房租就可以了。

把房子钥匙交给Colin的时候,David对他说:

“只要我的经济条件以及各方面都允许,你就可以以800英镑的月租金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

随后,双方签下了租赁合同。

2002年,David一家退休了,搬到了西班牙养老

但,Colin一家依然住在David买下的房子里,每月出800英镑的租金…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

 

3年前,因为要在西班牙购买别墅养老晒太阳,David琢磨卖掉所有英国的房产

顾及多年好友情分,David同意以绝无仅有的超低价–6万英镑的价格,把Colin租住的房子卖给他。

(当初十几年前可是14万多买回来的,这里外里就纯损失了8万多英镑…)

还同意给Colin一年时间,用来筹钱……

要知道,这套房产的市场价格为31万英镑!

David真的可以说已经仁至义尽了…

然而,一年后,Colin并没有筹钱,也没打算把房子买回来

因为他觉得,David承诺过他,要一直以800英镑每月的价格把房子租给他

无奈之下,David把房子以24万英镑的价格卖给了另一个购房者。

这个新买家也同意房子继续给Colin居住,但租金要涨到1200英镑/月

这个提议遭到了Colin的拒绝。

2016年3月,David夫妇把Colin告上法庭,昔日的好友对簿公堂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了:

Colin将以800英镑每月的租金租下这个房子,最长可达90年。

而David夫妇如果想要把房子卖出去,买方必须也接受这个条件。

David夫妻要负责全部的法律费用共计1万1千英镑,同时驳回David上诉的权利。

 

什么鬼?

怎么这样?!

原来,Colin的律师找到了一个92年前的法律…

法官参考了这个92年前法案1925 Property Act,这个法律的大概意思就是:

当卖方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售价把房子卖给买方并提出一定要求的时候,卖方有权利要求买方遵守。

比如在1948年就有一个著名的案例Bannister v Bannister:

这个案例讲的是一个女性在把房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她的兄弟之后,法官裁定她可以终生生活在这个房子里,并且不用交任何租金。

在法庭上,Colin也表示:

自己当时把房子低价卖给Harding夫妇,就是因为自己可以一直以800英镑的租金价格住在里面。

然而,这一点完全没有体现在租赁合同里面,David夫妇也表示Colin在卖房子的时候完全都没有提过这个想法…

法官认为,1948年的案例与David和Colin的案例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做出了那样的判决。

对此,David夫妇表示接受,但他们也担心Colin去世后,他的亲戚会不会继续要以800英镑每月的价格租住在这里…

对于如此闹心的结局,David表示:

“我们当时真的是出于好心想帮他,因为我们觉得Colin算是我们夫妻俩的好朋友。

我们买下来了房子,还贷款,房子都已经是我们的了。

但就为了这个差不多有100年历史的法律,他竟然就能一直只花这么点钱住在里面。到现在我们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我们也没有任何的办法了。

我们的故事也许会给很多人警示作用,因为我们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合理合法的,但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就这样,十几年前David好心帮了老朋友一把

十几年后,房子不能卖,还要继续长久低价地租给那个“好朋友”…

我把你当朋友,你把我当冤大头,真是心塞…